台灣的進口稅法千萬種,
多半是被課到一次,才又長一次知識。
政府為了保護台灣的製鞋產業,民國96年3月16日開始,
針對中國鞋靴產品課以43.46%的「反傾銷稅」,
期限至101年3月16日止。
反傾銷稅不是關稅哦!是關稅(鞋關稅為5%~7.5%)之外再課的稅金,
所有的進口包裹中只要被查到有大陸製的鞋靴產品,都要課這筆稅金。
報關人員還另外告訴我們,中國製的毛巾也跟鞋子一樣要反傾銷稅,
此外,如果鞋子上沒有標示產地,之前遇到的情況是直接判定為中製!
反傾稅有效期為五年,今年9月之後,
政府會決定是否再對中國製鞋子課反傾稅做最後決定。
【貨物稅】
以下只有針對電器類的貨物稅逐一列表:
a.電冰箱:從價徵收13%。
b.彩色電視機:從價徵收13%。
c.冷暖氣機:從價徵收20%;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從價徵收15%。
d.除濕機:從價徵收15%。。但工廠使用濕度調節器免稅。
e.錄影機:從價徵收13%。
f.電唱機:從價徵收10%。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免稅。
g.錄音機:從價徵收10%。
h.音響組合:從價徵收10%。(分離式音響組件,包括唱盤、調諧器、收音擴大器、錄音座、擴大器、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)。
i.電烤箱:從價徵收15%。(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)。